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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申报材料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4-23  查看次数:
各参保单位:
    从即日起,提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报材料时,在原来所需申报材料基础上,增加一份《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证明书》(原件),同时《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》改为一份,《档案材料清单》改为一式二份,其他材料不变。
 
 
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
2018年4月18日